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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杭州首次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五险合征”。五险合征并不仅是缴费地点的统一,还包括了具体政策和参保手续的改变。
●五险合征后缴费基数有变化
从10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将按照上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这与以前按照上年度杭州市区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有了区别———以2004年为例,杭州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2235元,而浙江省为18689元。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社会(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杭州市常住户口簿及近照一张,在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医疗保险参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后,于当月底前到杭州市商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委托扣缴协议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如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至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医疗保险参保窗口办理登记手续,自登记的当月起享受相关的缴费优惠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期间发生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变化时,应及时到参保窗口和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凭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证卡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由选择住院治疗。
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至市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凭证》。
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已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直接办理住院手续。
●2005年度退休人员办理门诊统筹一次性启动资金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单位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缴费标准为3190元。
协缴人员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缴费标准为1910元。
灵活就业人员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缴费标准为3190元,其中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标准为1910元。
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缴费手续在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退休人员在定点药店的购药费用如何处理?
退休人员在定点药店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购买药品,其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回约定医院按规定结算。
●退休人员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如何处理?
退休人员因患急症发生的符合急诊规定的医疗费,如选择两家约定医院的,回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结算;选择一家约定医院的,回该约定医院按规定结算。
●规定病种门诊医疗管理有何规定?
规定病种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符合规定病种领证条件的退休人员,可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和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的,需持由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报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发给统一印制的《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专用病历》。
患规定病种疾病并已办理专用病历的退休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其累计费用按一次住院医疗费处理,但不设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个人应承担的有哪些?
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类。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费用。如:空调费、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
自理:是指参保人员因病需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以及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药品等,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如:CT检查费的10%。
自负:是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部分和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的费用。
来源:每日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