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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疗保险体系改革终于明确

  从1996年下半年起,广州市就开始筹划医疗保障体系改革方案,但4年来却一波三折数易其稿,迟迟不能出台。最近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终于有了比较明晰的思路。

  医改方案迟迟未出有因由去年广州市民从年头期盼到年终,新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始终没有出台。据了解,目前,市统计部门正集中补充统计、核算全市所有行业、类别单位1998年的公费医疗开支情况,随后将在国务院44号文规定的6 %左右的基础上确定广州地区医疗保险单位应缴的筹资比例。其次,广州老企业多,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比例达2:1左右,如果不确定适当的单位、职工个人筹资比例,有可能导致医疗保险基金出现不可弥补的"穿孔"。此外,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也是困扰医疗保险改革一个难题,据了解,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目前只有一个不到10人的医疗保险处,区、县级市还都是依照计划经济时代设置"公费医疗办",而县级机构改革下半年才开始,属地管理也处于"半悬"状态,医疗保险的操作机构还没有。况且即使完整的医改方案确定后,还要经省政府的批准,具体启动还有一个相当过程。

  配套措施进入具体操作阶段尽管医改方案迟迟未能出台,但与医改方案配套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却已进入具体操作阶段。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市所有的劳动者(包括外来工和市郊区居民)和所有单位(包括私企、外企和机关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参保,实行"低水平、广覆盖",参保的基本原则是政府用行政手段强制执行。其中由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建立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费,每个参保人都会建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就诊分门诊、住院和特殊病三大类:职工一般病到门诊就诊,由个人账户开支;住院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按比例支付一部分;特殊病、慢性病或大病的专科门诊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一部分。

  第二层次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是针对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的单位的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国家财政出资,按公务员工资一定比例筹资建立医疗基金,对基本医疗之外的医疗费用,起浮线以下或封顶线以上,以及一些特殊的检查项目和用药费用按比例支付,以维持公务员医疗待遇与原有的公费医疗水平保持平衡。公务员个人不需缴纳医疗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各类企业以及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层次包括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对于特别困难的职工或者医疗费负担比较沉重的参保人给予医疗定额补助。除以上三部分之外,还有一些慈善性的医疗救助、家庭自我医疗保障以及一些行业内部措施等。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有助于保证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医疗水平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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