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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幸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享有利益:
 ·张先生经医院诊断首次患“重大疾病”,即可获得5万元保险金用于疾病治疗
 ·张先生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或被诊断首次患"重大疾病"后,将无需支付此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持续有效 。
 ·张先生年满100岁,可获得10万元的满期金,如此前曾领取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张先生还可获得5万元的满期金。
 ·张先生不幸身故或全残,其家人可申领10万元保险金,如此前曾领取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张先生的家人还可获得5万元的保险金, 维持稳定的家庭生活。

险种特色:
 ·十项重疾高额保障,让您病来无忧
 ·罹患重疾或发生残疾,免交保险费,亦可享受终身保障
 ·百岁满期,高额祝寿金返还
 ·可申请保单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一张保单,提供多种意外及医疗附加利益的选择

保险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首次患下列"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癌症(恶性肿瘤)、中风
  (脑血管意外)、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帕金森氏病、
   慢性肝脏衰竭,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全残给付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或经医院诊断首次患合同约定 的"重大疾病",本公司豁免此后的应缴保险费,
  合同仍然有效。
 ·百岁祝寿金
  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须知:
 · 投保年龄:18岁至60周岁
 · 保障期限:至100周岁
 · 缴费期限:10年、15年、20年、趸缴
 · 缴费方式:月缴、季缴、半年缴和年缴、趸缴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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