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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利益:
·张先生5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10万元的满期金
·张先生若在50岁前不幸身故或全残,其家人可获10万元的保险金。
·若张先生发生合同约定的残疾,从残疾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豁免应缴的保险费。
·张先生每年将得到公司派发的红利
·如张先生不幸处于生命未期,可最高提前申领5万元
险种特色:
·多种年期的高额保障及满期给付
·残疾后保费豁免,保障依然
·绝症预支,时刻关爱
·参与公司分红,共享经营成果
保险利益:
·满期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满期日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予投保人。
·身故、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残疾,本公司豁免此后的应缴保险费。合同仍然有效。
· 年年分红
本公司将每年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 特别附加生命关爱提前给付
被保险人处于生命末期,可申领“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投保须知:
· 投保年龄:30天至60周岁
· 保障期限:与缴费期一致
· 缴费期限:趸缴、10年、15年、20年、缴费至55周岁、缴费至60周岁
· 缴费方式:趸缴、月缴、季缴、半年缴和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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