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兼保障与储蓄功能于一身,既提供投保人有目标的储蓄计划,实现其个人理财目标,同时在保险期间内,享有人寿保险的保障,并且每年有红利分配。

<<< 图表说明

35岁男性,购买吉祥两全保险
选择满期年龄为65周岁
20年交费,保额10万元
每年红利分配

年交保费4158元
共交保费83160元


产品特色
 ·保单为分红型的计划,集保障及储蓄于一身,可享有获派红利的权利,参与公司经营成果的分配。
 ·投保人可于期满时,得满期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可作为投保人退休之用,无忧无虑安享晚年。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时,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内,保费维持不变。
 ·更可选择其他附加保障,如豁免交付保费,医疗保障,附加生活保障,个人意外保障等,令保障更周全。


保险利益
在保单的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有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2. 满期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日仍然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 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 红利给付
  本公司提供下列四种红利领取方式,投保人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
 ·现金领取:投保人每一保单年度以现金方式领取红利。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本公司每年确定红利累积利率并且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公司将一并给付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保险费。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倘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投保人可以按本公司的规定变更红利领取方式。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60天至65周岁
 ·保障期限:6年、10年、15年、20年,至被保险人50岁、55岁、60周岁、65周岁
 ·缴费期限:一次性交清、6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领取年龄:6年、10年、15年、20年、至50周岁、至55周岁、至60周岁或至65周岁。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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