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纽约人寿丰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兼保障与储蓄功能于一身。其主要优点是提供投保人定期生存保险金及期满保险金,使其完成不同目标的储蓄计划,实现其个人理财目标,并且每年有红利分配。

示例:

小王,男,35岁投保保额10万元,交费期为20年,年交保险费9,724元,55岁交费期满,共交保费194,480元。小王不但享有10万元的身故保障,同时,在保单签发后,小王可于每3周年得10,000元生存保险金,共15期,总数为150,000元。小王满80岁时,可得满期生存保险全10万元。此外,小王更可灵活运用红利领取方法,自由支配本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



产品特色
 ·保单为分红型的计划,集保障及储蓄于一身,可享有获派红利的权利,参与公司经营成果的分配。
 ·投保人可持续定期领回生存保险金,每三年得10%的保险金额给付,作为投保人短期储蓄目标。
 ·投保人可于期满时,得满期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可作为投保人退休之用,无忧无虑安享晚年。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时,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内,保费维持不变。
 ·更可选择其他附加保障,如豁免交付保费,医疗保障,附加生活保障,个人意外保障等,令保障更周全。


保险利益
 ·在保单的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有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2.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每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百分之十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3. 满期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日仍然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保单的
    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 红利给付
   本公司提供下列四种红利领取方式,投保人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
  ·现金领取:投保人每一保单年度以现金方式领取红利。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本公司每年确定红利累积利率并且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合同效力终止时,
   本公司将一并给付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保险费。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额部分不参加
   分红。倘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投保人可以按本公司的规定
   变更红利领取方式。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60天至6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
 ·缴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25年交、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
 ·保障期限:至80周岁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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