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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康联逍遥123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图例:30岁男性,一类职业,保额20万,年缴保费460元,一年中共发生了2次意外事故:
l 因乘火车遭受意外导致十足趾缺失,则他能获得:20万x 50% x 2=20万
l 一次出差因飞机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经鉴定伤残程度属于第二级,则他能获得:
1.3倍残疾保险金:(20万-20万 x 50%)x 3=30万
2.残疾年金为:100个月x 2000=20万


产品特色

 设计新颖,国内首创,不同的意外风险享有不同额度的意外保障。
 全面保障意外风险,既提供意外伤残,又有意外身故,有时甚至还提供意外残疾年金。
 主险承保,费率较低,简易方便。
 残疾年金,“痛”而无忧,只要鉴定属于残疾的一、二等级,则享有每月的1%保额的年金给付,共有100个月,相当于另一个保额的保险金。

保险利益
 普通保障保险金,在同一保险期间内,公司累计负有的此项给付责任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1. 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残疾,则按保监会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
2. 身故保险金: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者,按保险金额给付。
 2倍保障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水上或陆地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残疾或身故,在给付第一款普通保障保险金的基础上另外给付同等金额的保险金。
 3倍保障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空中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残疾或身故,在给付第一款普通保障保险金的基础上另外给付同等金额保险金的两倍。
 残疾年金: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而导致身体残疾,且经最后鉴定其残疾程度属于《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比例表》中1至2级所列残疾程度,将按月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1%作为残疾年金,共可领取100个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每年一次交清
 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终止续保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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