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搭乘特定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双倍给付保险金
附加险种,增加保障力度
保险利益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飞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且在其所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给付范围内,在给付其所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予以给付。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陆上公共交通工具或轮船时遭受意外伤害,且在其所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给付范围内,在给付其所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予以给付。
投保须知:
本合同为附加合同,附加于外伤害保险合同或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合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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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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