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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盛世佳人女性分红两全保险B

  "做女人就要对自己好一些。"女性除了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以外,更容易得一些特别的疾病。金盛盛世佳人女性分红两全保险集女性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母婴保险于一身,为您解除后顾之忧,体现新时代女性的风采。


<<< 图表说明 25岁女性,投保10万元"盛世佳人"保险计划B,缴费期20年。

生存现金
34岁和43岁时分别领取10000元
贺喜金
保单生效一年后,第一胎每个新生儿1000元
身故保险金
赔付100000元
全残保险金
赔付100000元
15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赔付100000元
原位癌保险金
赔付200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保险金
赔付20000元

产品特色
 女性分红终身保险计划
 第一份提供系统性红斑狼疮女性疾病保障的保险产品
 最多达32种疾病保障,其中包括女性特定原位癌保障及怀孕期间保障
 量体裁衣,特设计划A、B两款,A款比B款增加了女性怀孕期间的保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
  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按保额给付
 全残保障
  在合同有效期内至全残,按保额给付
 生存现金
  于合同生效后的第9、18个保单周年日分别按保额的10%给付
 原位癌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保障7种女性常见原位癌,按保额的20%给付且以20000为限,一经给付,本项责任终止
 系统性红斑狼疮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发现此病种,按保额的20%给付,一经给付,本项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保障15种重大疾病,按保额给付,一经给付,主保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都终止
 贺喜金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被保险人生有第一胎,按保额的1%给付,此项责任终止
 妊娠期保险金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且被保险人45周岁之前患4项妊娠期疾病,按保额的20%给付,此项责任终止
 新生儿保险金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且被保险人45周岁之前生子的,新生儿患5种常见疾病按保额的20%给付,此项责任终止
 其他保障
  周年红利,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6至5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缴,10年,20年
 缴费方式:年缴,半年缴,季缴和月缴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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