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投保人"丧失能力",豁免保费,家长无后顾之忧
保险利益
若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能力或死亡,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保费。首次豁免自理赔核准后的首个保费到期日开始,并退还自收到保险事故的有效通知后已支付的保费。获豁免的保费被视作已支付的保费,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所指丧失能力为:
- 双目永久失明
-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 没有他人扶助时,不能完成下列任何三种日常活动:
a拒绝熟食
b个人卫生,包括洗澡、洗练及梳头、刮脸之类的活动
c穿衣(但不包括系鞋带)
d自理大小便
e起居
f(靠拐杖)在房间内走动
- 由于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持续六个月以上不能从事任何工作
投保须知:
投保人年龄:18周岁-50周岁
保险期限:至投保人65周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