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年金保障,自主确定领取方式,尽现生命尊严。
年年分红,三种红利分配形式供您选择,灵活方便。
保险利益
若被保险人在保单载明的年金起领日生存,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承担保险责任:
1. 一次性给付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合同终止;但不适用于一次性交纳全部保费的情况。
2. 在从年金起领日起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若被保险人在年金支付期内死亡,在每个保单周年日起向死亡保险金受益人支付年金。给付全部年金后合同终止。给付次数由被保险人在年金起领日之前的三个月内选择,年金额根据保险金额和给付次数确定,且不能低于公司届时公布的最小年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起领日前死亡,向死亡保险金受益人支付下列两个金额中的较大的一个,同时合同终止:
1. 全部所交保险费(无息)。
2. 被保险人死亡时的保单净现金价值。
除上述保险责任外,如本合同有效,或作为减额交清保险继续有效,投保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参加分红。红利分配采取下列几种形式:
1. 累积生息
2. 抵交保费
3. 现金领取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2个月至70岁
缴费方式:年交、月交或一次性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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