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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意外医疗,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按实际医药和治疗费用计算
保险利益
意外医疗给付: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院进行必要的门诊、住院治疗,则本公司给付已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药和治疗费用,但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累积给付的意外医疗给付金额最高以保单或合同所载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费用可依法律及政论的规定有所补偿或可从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取得补偿,则本公司仅给付剩余的部分。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出生满60天至64周岁
保险期限、缴付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