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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关爱相随卡)

  集意外伤害与意外医疗保障于一身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双倍航空意外保障解除您四海云游的空中隐患,急难救助服务更能协助您及时摆脱遭遇的困境。

产品特色
 意外伤害,保障全面
 乘坐航班发生意外事故,双倍给付保险金
 医疗费用补偿,兼顾门诊医疗

保险利益
 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残疾,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按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但累计达到保单所载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全数时,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乘坐所购机票指定航班,自踏入舱门开始至飞抵目的港离开舱门时止所发生的意外事故,按规定再给付同等金额的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5日内,在医疗机构治疗,对其实际支付的超出免赔额的医疗、医药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50元,且此责任的承担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80天。
 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按规定给付以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达到保单所载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全数时,责任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急难救助免费电话咨询。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6至7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或工作,不乘保高危职业人员
 保险期间:1年
 缴费期间:保费每份100元,一次性交清
 保险金额:每份以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000元,每份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2000元,同一被保险人购买份数最高为5份。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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