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高额医疗保险
例
李先生30周岁,投保个人高额医疗保险,保险金额100000元,起付标准30000元,年缴保费980元。
产品特色
多种起付标准可供选择(20000、30000、40000、50000和60000)
5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可长期续保,最高年龄达64周岁
高额医疗保障,为您解除后顾之忧
保险利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60日后因疾病在指定医院治疗,当其所发生的一次或多次累计实际合理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时,对超出部分按90%给付,累计给付达到保险金额后,合同终止。
本合同的起付标准为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元五个档次,投保时可任选一档。起付标准一经确定,保险期内不得变更。
对初次投保或本合同终止后再次投保的被保险人,均实行60日的观察期,在此期间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负给付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实际合理医疗费用无观察期限制。续保者不再实行观察期限制。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16至60周岁,续保年龄上限为64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险金额:20000元至200000元
缴费方式:一次性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