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
产品特色
给付住院津贴,保障每日住院费用
多次事故,同样给付
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并在伤害发生180日内就医,保险公司按保单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50元(保险公司只负责医疗费用超过50元的部分),在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无论几次因意外伤害就医,保险公司皆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保险公司承诺的最大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180天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给付住院津贴(数额为实际天数扣除4天再乘以每日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20元,每次住院以90天为限,无论一次或多次住院,累计住院天数以180天为限。
投保须知:
这是一附加条款,它的适用范围与主保险合同一致。
免赔额为50元,累计住院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