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险金额逐年递减,用以偿还未偿还的贷款。
第一受益人为放贷金融机构,保证偿还能力。
给付保险金时,若当年度保险金额超过未偿还贷款额,余额作为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或第二受益人。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给付: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将给付等值于被保险人身故时该保单年度的保额。
残废保险金给付: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以前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残废,所应给付的残疾保险金等值于残废发生时该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至60周岁
保障期限:与还款期相同
缴费方式: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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