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万全终身重疾保险既能终身保障24种重大医疗疾病,而且也能提供意外保障;不但可以提供高额的大病保障费用,还能对重大手术进行提前垫付;此外,如果您一生平安,还能为家人留下一笔可观的财富。

<<< 图表说明

王先生30岁
投保10万元保额,20年缴费
年缴保费7410元

 

 

 

 

享有利益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基本保障

初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及手术

180天内

返还所缴保费7410元

180天后

20万元

疾病身故或全残

180天内

返还所缴保费7410元

180天后

20万元

意外身故或全残

20万元

附加服务功能

重大手术垫付金

合同生效逾2年且缴足2年保险费

保单的即时现金价值

减额缴清

合同生效逾2年

停止缴费时可用保单的现金价值净额一次缴清保费并相应减少保险金额

保单质押贷款

合同生效逾2年

最高为保单即时现金价值的80%

保费垫缴



产品特色
 ·投保范围广,投保选取自由
 ·终身享有保障
 ·大病种类多,覆盖范围广
 ·重大手术费用垫付,凸显人性化
 ·缴费方式灵活多样


保险利益
一、重大疾病保障: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内: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无息返还保费。
 (二)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按保额给付。
  2、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按保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
二、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按保额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二)疾病身故或全残:
  1、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无息反还保费。
  2、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180天后: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6个月至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一次性交清、5年、10年、20年、30年交清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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