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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两全保险C

图例:
张先生,今年30岁,投保了长泰安康C款10份(20年保险期间,1万元保额),选择了20年期缴费,年缴保险费690元,在20年的保险期间内,可享受以下保障:
1.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若因疾病身故,受益人可领取身故保险金10690元。
2. 若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因疾病身故,受益人不但可领取身故保险金5万元,而且从第二年起,每年将可领取家庭保障金1万元至保险期满。
3. 除上述保障外,若生存至50周岁,还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万元。


产品特色
 
持续给付 全新保障 本保险在国内首创家庭保障金,持续给付至保险期满,为您的家人提供长久保障,真正体现保险的保障意义。
 高额保障 满期给付 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可达保险金额的5倍,并有每年给付的家庭保障金,缴费少,保障高。同时,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可领取生存保险金。
 形式多样 保障灵活 60周岁以下的健康人士均可参加本保险,保险期间有5年、10年、15年、20年供选择;缴费方式有趸缴、分期缴费(5年、10年、15年、20年缴清)等,充分体现了灵活性。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并无息返还所缴保费。
2.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
 家庭保障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每年于合同生效日按保险金额给付家庭保障金,直至保险期满前一合同生效对应日。
 生存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给付生存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被保险人:0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
 保障期限:5年、10年、15年、20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付或分歧缴付(5年、10年、15年、20年)
 宽限期:60天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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