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保险费: 客户若在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后一直处于失能状态,则免交余下各期保险费,共计
人民币121200元,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可保选择权:假设客户符合行使可保选择权的条件,可在第二、四、六、八个保单周年日选 择购买一份新合同。如果新合同的保险费低于1515元,客户享受保证可保权利。
部分领取:
客户若在第十个保单周年日部分领取20%的投资帐户现金价值,则:
可领取金额为: 当时投资帐户现金价值44108*20%= 8821 元
相应的保额: 由170000元变为170000*(1-20%)= 136000 元
以后各期应缴保费: 由6060元变为6060-1200*5*20%= 4860 元
重要声明: 以上举例仅为理解条款所用, 并不代表本产品实际收益情况。
实际收益以实际投资回报率为准, 特提请客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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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表说明
客户资料: 30岁男性,投保五份,缴费期25年,保险期限25年。
每期保险费: 1260+1200*4=6060元
保费累计: 6060*25=151500元, 其中投资帐户分配保费累计122640元,保障部分分配保费累计28860元。
帐户资产管理费: 每月0.1%,
投资单位买卖差价:5.26%.
保险利益: (假定缴费期内平均投资回报率为5%)
身故、全残保险金:170000元或投资单位价值总额之较大者
满期保险金: 187008元
满期特别给付金: 9400元
生存保险金合计:9400+187008=196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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