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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特色
 
量身定制,专为男性设计,更为贴身
 25种重大疾病保障,特别关注您的身体健康
 重大疾病分类给付,节约您的保费支出
 保费豁免后责任继续有效,充分体现人性关爱
 保险单短期贷款,便于您资金调剂

 交费期内,附七级三十四项意外伤残保障,功能更合理

图例


图例说明
  30岁女性,20年交费,保额10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交费3530元
  保险利益:
  疾病保障: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可领取一类重
       大疾病保险金8万元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可领取二类重
       大疾病保险金2万元
  意外保障:交费期内,因意外事故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残疾的,按照残疾程度给付比例表领取保险
       金
  身故保险金:如未领取任何重大疾病保险金,意外身故或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病故可得身故保险金10万元

  以上内容仅供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保险内容均以正式保险条款为准。


保单利益: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90天内 疾病身故,或初次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 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 按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 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90天后 初患一类重大疾病 按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初患二类重大疾病 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疾病身故 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于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费豁免 给付上述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于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残疾
交费期内,因意外事故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6周岁至50周岁的女性
  保险期限:终身
  交费期限:20年、30年、缴至60周岁、缴至70周岁
  交费方式:年缴


本说明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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