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住院津贴,按日给付
每年自动续保
保险利益
在本附约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必须且已住院治疗的,按生活津贴给付日数乘以日生活津贴标准计算给付生活津贴。
被保险人自本附约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患病(续保不受此限制),必须且已住院治疗的,按生活津贴给付数乘以日生活津贴标准计算给付。
在每一保险年度内累计给付的生活津贴以本附约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住院治疗跨越两个年度时,给付的生活津贴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当年度本附约的保金额为限。
投保须知:
缴费方式:主合同为期缴,本附约的缴费方式及缴费日期与主合同相同;主合同为趸缴,本附约的缴费方式为年缴,缴费日期为主合同的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
保障期限:至65周岁
宽限期:60天
续保时,续保保险费按当时被保险人职业的费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