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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特色:
★ 高额保障及豁免保费清晰单纯,回归保险真谛
★ 教育金和成长年金呵护孩子幸福成长
★ 提供综合意外和健康保障,使家庭生活免除后顾之忧
实例:丁先生,28周岁,丁太太30周岁,家庭年收入6.5万元,儿子小丁丁3周岁
一、丁先生所能享受的保险利益
1.在15年内因疾病引起住院治疗的,每年最高享有住院补助金5400元,手术津贴500-5000元,癌症津贴9000元,合计最高19400元/年。
2.意外残疾保险金(交费期内)最高15万元。
3.保险期内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享有最高15万元身故金。
4.高度残疾或身故豁免子女教育B款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二、丁太太所能享受的保险利益
1.丁太太在交费期内因意外或因疾病导致住院治疗,每年最高享有住院补助金、手术津贴、癌症津贴合计最高19400元/年。
2.交费期内享有最高15万元意外伤残保险金。
3.45周岁前因意外或31岁后-45周岁前因身疾病身故,最高享有19万元保险金。
45-50周岁为15万元风险保障。
4.孩子17周岁前,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引起的高残或死亡,豁免女子教育B款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三、小丁丁所能享受的保险利益
1.小丁丁生存至18、19、20、21周岁前,每年领取15000元教育年金,至23周岁时再领取40000创业金。 合计领取10万元
2.因意外身故(21岁前)最高给付50000元+万寿本利和(10%年单利)+全福保费+女子教育现金价值。
3.21岁--23岁间因疾病或意外身故的,最高给付50000元+万寿险本利和(10%年单利)+全福险所交保费。
4.23周岁终身享有5000元+全福险所交保费的保障。
5.一年内初患重疾享有3507元保障,一年后至终身享有30000元保障。
6.23周岁前因意外所致残疾最高有20000元残疾保险金。
7.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享有7819.8元的保障中子女教育B款的现金价值。
四、险种和交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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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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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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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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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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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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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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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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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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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B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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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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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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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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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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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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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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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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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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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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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B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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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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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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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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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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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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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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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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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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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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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万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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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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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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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参阅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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